摘要
职位数量: 7
招聘人数: 8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5-23
工作地点: 伊犁
公告详情
结合塔城地区中医医院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共计7个岗位8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塔城地区中医医院成立于1992年,前身为塔城地区民族中医院,2013年5月更名为塔城地区中医医院,承担着为地域内各族群众提供中医、民族医诊疗、护理、预防保健等服务的综合性中医医院。医院占地面积36亩,建筑面积23502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23000平方米。核定床位120张(实有60张),干部职工136人;拥有全自动生化仪、CT、核磁等先进诊疗设备。医院科室齐全,各科能运用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的诊疗方法对本专科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诊疗,医院的诊疗技术具有鲜明的中医特色和优势。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23日
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查者,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招聘事宜。
五、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招聘公告
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塔城地区中医医院公众号。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登录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后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专业化测试、情景模拟相结合方式开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提前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体检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考察
1.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招聘单位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提交单位党支部会研究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组织调查核实,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凡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岗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薪酬待遇方面,招聘人员参照塔城地区中医医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现行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七、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八、报考咨询
报名期间开通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等热线电话。关于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的咨询,请应聘人员与塔城地区中医医院联系。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或反映:
政策咨询电话:0901-6110389
附件:
附件3:《2025年塔城地区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1).doc
附件2《2025年塔城地区中医医院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1).xls
附件1:塔城地区中医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塔城地区中医医院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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