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新丰县卫生健康局
招聘岗位:临床医生-A0101,临床医生-A0102
工作地点:韶关
职位数量:2
招聘人数:5
报名截止日期: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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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广东省新丰县2025年公开招聘5名医疗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公告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新丰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和《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韶委人才[2021]1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9年2月9日至2007年2月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2月9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6.我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新丰县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在事业单位提供的薪酬待遇基础上,对于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青年人才”认定条件的,经我县相关责任部门认定并报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成功后,另给予相应的政策待遇:
(一)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且毕业于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的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标准为30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且毕业于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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